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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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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独生子女学费补贴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3-2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各位老师:

       学院办公室当前正在统计上报2008年度独生子女学杂费补贴,已经初步和各工会组长进行了核对。请各有关老师主动和工会组长联系核实,以免遗漏;也可到学院办公室查核和说明情况。

截止之间:20081020

电气学院工会

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

附件:

办理独生子女学费补贴的规定

每年三、四月份将全院14岁以下(小学、中学)独生子女人数统计清楚,并按照每人的标准计算好补贴金额。填好报表,一式四份上交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。

⒈单双职工确定

本人在学院工作,配偶在学校下列单位工作的,以单职工计算:

印刷厂、后勤集团、公司、附小、附中、出版社、产业集团。

⒉中小学补贴标准(单位:元)

⑴子女在中学读书

双职工  100.00/学期×2200.00

单职工  50.00/学期×2100.00

⑵子女在小学读书

双职工  50.00/学期×2100.00

单职工  25.00/学期×250.00

⒊幼儿园补贴政策

⑴校内无住房;

⑵在外入幼儿园;

⑶双胞胎只报一个;

⑷需入园发票。

⒋子女年龄规定

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不享受补贴。

2008年度计算:

子女19948月份以前出生,无补贴;

子女19949月至19952月出生的孩子,只报1个学期;(  ×1)

子女19953月以后出生的孩子,可报2个学期。(  ×2)

⒌注意事项

⑴需逐个了解各位老师的独生子女入学情况,以免遗漏。

⑵学校有些单位(上面1)的双职工只按单职工计算。

⑶有些子女将满14岁,只报一学期。

请将本单位14岁以下(小学、中学)独生子女人数统计清楚,并按照每人的标准计算好补贴金额,填好报表,交学院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