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-03-21 作者: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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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,今年清明节学校放假和公休的时间定为4月3日至5日,共3天。
4月2日(星期六)调到4月4日(星期一),4月3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5日清明节(星期二)为法定节假日,全校停课。4月2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请任课教师和学生关注相关教学职能部门的停调课安排。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。
产业集团、后勤集团等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好安排。各附属单位自行安排。
学 校 办 公 室
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