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1.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,严谨、求实、创新、进取的科学态度和作风,以及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;
2.系统掌握物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实验技能和研究方法,具有坚实、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、深入的专门知识;
3.熟悉本学科国际前沿研究课题的发展动态和趋势,并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。
二、本学科设置如下研究方向
1.理论物理(070201)
2.粒子物理与核物理(070202)
3.原子分子物理(070203)
4.等离子体物理(070204)
5.凝聚态物理(070205)
6.光学(070207)
7.无线电物理(070208)
8.精密测量物理(0702Z1)
9.固体地球物理(0702Z2)
10.材料物理与化学(080501)
三、学习年限
本学科、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-5年。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-6年。
四、学分要求
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≥29学分。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≥53学分。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五、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(见附件)
六、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
1.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,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,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。
2.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
跨一级学科课程指本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,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;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。
3.论文选题报告,通过开题得1学分。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:
(1)课题的来源、意义;
(2)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;
(3)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;
(4)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;
(5)预期成果;
(6)主要参考文献。
4.论文中期报告
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,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、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,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,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,方可撰写论文。
5.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
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。
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:
(1)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;
(2)完成论文选题报告;
(3)完成论文中期报告;
(4)在刊物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;
(5)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;
(6)通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