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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
发布日期:2017-08-18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一、培养目标

1.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,严谨、求实、创新、进取的科学态度和作风,以及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的能力;

2.系统掌握物理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实验技能和研究方法,具有坚实、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、深入的专门知识;

3.熟悉本学科国际前沿研究课题的发展动态和趋势,并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研究成果。

二、本学科设置如下研究方向

1.理论物理(070201)

2.粒子物理与核物理(070202)

3.原子分子物理(070203)

4.等离子体物理(070204)

5.凝聚态物理(070205)

6.光学(070207)

7.无线电物理(070208)

8.精密测量物理(0702Z1)

9.固体地球物理(0702Z2)

10.材料物理与化学(080501)

三、学习年限

本学科、专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-5年。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-6年。

四、学分要求

已获硕士学位博士生总学分要求≥29学分。硕博连读、直攻博研究生总学分要求≥53学分。具体要求见附件。

五、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(见附件)

六、本学科对博士研究生培养提出的具体要求

1.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,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,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。

2.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

跨一级学科课程指本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,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;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。

3.论文选题报告,通过开题得1学分。选题报告应包括的内容为:

(1)课题的来源、意义;

(2)课题的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;

(3)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方案;

(4)理论与实践方面预计的创造性成果;

(5)预期成果;

(6)主要参考文献。

4.论文中期报告

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,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、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,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,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,方可撰写论文。

5.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和资格审查

博士论文资格审查由指导教师或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进行。

博士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的基本条件:

(1)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学分;

(2)完成论文选题报告;

(3)完成论文中期报告;

(4)在刊物上发表规定数量的论文;

(5)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;

(6)通过校内外专家的评审。